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《川北医学院来华留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川北医发〔2021〕159号)等文件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初审、院系教授委员会复审,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同意对我校2023届第一批MBBS留学生毕业生MUHAMMAD RAMEES等14名同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。
现将授位名单公示五天。
若有异议,请于6月19日下午5:30前实名向川北医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务科(电话:0817-3352106)或川北医学院纪委(电话:0817-3352663)反映。